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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块链的兴起及其司法运用

作者:   来源:  热度:1140  时间:2021-08-06
□数字时代的司法信任体系需要两个方面的强化:增强司法信息的防篡改性,增强司法程序的透明性与可监视性。□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融进,可以改变司法机关的协作行为与信息互动
□数字时代的司法信任体系需要两个方面的强化:增强司法信息的防篡改性,增强司法程序的透明性与可监视性。
□区块链智能合约的融进,可以改变司法机关的协作行为与信息互动方式,以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整体协同方式完成数据共享,这不仅可以减少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、随意性和复杂性,而且能够进步司法协作的效率和快速应变能力。
区块链的本质是分布式网络、加密技术、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集成的新型数据库软件,通过数据透明、不易篡改、可追溯,有看解决网络空间的信任和安全题目。从技术特点来看,区块链不仅是一项技术革新,其广泛适用还意味着治理的变革,有看发展成为实现价值互联的全新信息化基础设施,重构社会信任格式,这将引发行业变革并催生新业态。这种猜测在司法领域正在不中断得以验证。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5月18日通过、8月1日起施行《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》首次规定了区块链存证的效力范围,明确了区块链存储的数据上链后推定未经篡改的效力。同时,确立了区块链存储数据上链后以及上链前的真实性审核规则。可以说,区块链证据及其规则初步成型。案件的适用范围不限于民事、行政诉讼案件,也包括刑事速裁程序案件,减刑、假释案件,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。这不仅意味着区块链技术与诉讼规则的融合,更是开启了区块链司法模式的发展道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