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暂行条例(草案)》审议通过
作者: 来源: 热度:1339 时间:2024-01-07
会议决定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修正草案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草案)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审议通过《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暂行条例(草案)》(下称《暂行条
会议决定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(修正草案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(草案)》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审议通过《碳排放权交易治理暂行条例(草案)》(下称《暂行条例》)。
《暂行条例》明确,制定本条例是为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,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治理,推动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向绿色低碳转型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。
《暂行条例》明确,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分根据国家确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,制定纳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(下称重点排放单位)的确定条件,并向社会公布。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分按照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,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排放单位名录,向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分报告,并向社会公然。
根据《暂行条例》,碳排放配额分配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,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,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进有偿分配,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。
《暂行条例》还提出,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境内实施可再生能源、林业碳汇、甲烷利用等项目,实现温室气体排放的替换、吸附或者减少。重点排放单位可以购买经过核证并登记的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,用于抵销其一定比例的碳排放配额清缴。温室气体削减排放量的核证和登记具体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,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分制定。